寧稅協發[2016]03號
各稅務師事務所:
現將中稅協《關于2015年度注冊稅務師行業報表填報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16]002)轉發給你們,請各事務所填報人員按文件要求貫徹執行,做好2015年度行業報表的填報工作。填報要求如下:
一、 填報方式
根據中稅協信息化建設總體安排,本次行業報表的填報將啟用新版行業報表系統,登錄“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在行業報表模塊進行填報(具體操作方法詳見系統登錄首頁)。
二、 報送內容
表1、表2、表4、表6。
三、 填報時間
新版行業報表系統于2016年1月20日上線開放,填報截止時間為2月28日。
四、系統操作咨詢
中稅協:4000102233 咨詢QQ:4000102233
寧夏稅協:5695070 QQ群號:450111934寧夏稅協信息群
五、 其他要求
對于總(母)分(子)公司稅務師事務所填報及經營收入匯總問題
1.總(母)分(子)公司的稅務師事務所按“屬地管理”原則,在報表應用系統內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稅協獨立報送各自報表,總機構不得匯總報送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人員情況等信息;
2.經營收入匯總:采取總(母)分(子)結構的稅務師事務所,須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集團化模塊中維護總部及分支機構信息。總機構在報送報表的同時須對自身及分支機構信息進行匯總,并通過所在地方稅協報送中稅協。中稅協將在報表統計時,對符合條件的稅務師事務所全部分支機構經營收入進行匯總。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填寫分支機構名單,其分支機構的經營收入不予匯總。
附件:關于2015年度注冊稅務師行業報表填報工作的通知
寧夏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