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稅協發[2021]09號
各稅務師事務所:
為了深入貫徹稅務師行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加強對稅務師行業會員和從業人員規范執業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有效防范業務風險,提高執業道德水平,促進會員依法執業、誠信從業,根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關于做好2021年稅務師行業自律檢查工作的通知》(中稅協發[2021]08號)文件精神,結合寧夏注冊稅務師行業實際及新冠疫情變化情況,現將本行業會員自律檢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檢查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檢查對象
寧夏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寧夏稅協”)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三、檢查內容
1、自律檢查重點檢查(抽查)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是否遵循行業業務規范指引;
2、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履行會員義務;
3、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是否遵守《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是否存在低價惡意競爭問題;是否存在巧立名目亂收費現象;
4、等級事務所的復檢,重點檢查事務所黨建工作、執業質量和稅費繳納及集團化“五統一”情況。
四、自律檢查及等級事務所復檢方式、范圍及時間
為切實減輕稅務師事務所負擔,不斷簡化檢查程序,自律檢查實行會員自律檢查、等級事務所認定工作一并進行。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在做好自查、主動解決自身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向寧夏稅協報送相關資料。寧夏稅協根據案頭審核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安排專項檢查(等級所復檢)和實地重點檢查。中稅協將根據上報檢查情況安排對各地進行抽查。
(一)自查階段(7月15日前):
各稅務師事務所(單位會員)及執業(注冊)稅務師(個人會員)按照規定于7月15日前自查完畢,并向寧夏稅協報送自查報告和有關資料,報送資料一律實行網上報送;
(二)重點抽查(專項檢查)階段(7月16日-9月15日):
寧夏稅協根據各事務所自查情況,對各事務所上報的資料進行案頭審查;對部分事務所(單位會員)及2020年度經營指標異常、拒不履行會員義務、不按期完成自查自糾和被信訪舉報的事務所(單位會員)及執業(注冊)稅務師(個人會員)進行實地檢查。實地檢查的事務所不低于全區事務所總數的30%。
對新申請等級的事務所和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嚴格按照認定標準進行實地復檢審核。對去年要求整改的等級事務所及指標異常的等級事務所進行重點審核。達不到標準的,取消或降低等級。
五、自律檢查報送材料
應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服務會員的質量和效率,中稅協為方便會員和地方稅協相關工作,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已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增加“資料報送”和“綜合學時管理”模塊,具體功能包括單位會員線上報送資料、地方稅協線上審核材料和稅務師繼續教育學時管理。
需要報送的資料:
1.自查報告(不少于2000字)要求對本所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人員變動及問題要闡述清楚;
2、已認定的等級事務所不需要重新申請、報送等級認定材料,新申請等級事務所按規定報送材料;
3.按照《稅務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要求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綜合學時管理”板塊中進行本事務所(注冊)稅務師的繼續教育學時管理。
六、幾點要求
1、各事務所(單位會員)、執業(注冊)稅務師(個人會員)要高度重視會員自律檢查工作,務必按時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并按時上報有關資料和自查報告。凡不認真自查自糾和不按時上報自查報告及有關資料者,一律列入實地重點檢查對象。
2、寧夏稅協對列入實地檢查對象的名單(含等級事務所認定復核)將及時通知到事務所,事務所須認真配合完成實地檢查工作。
3、認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各事務所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加以糾正和解決。寧夏稅協對案頭審查、重點(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核實,掌握充分依據,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及時反饋事務所糾正和整改。
4、年度自律檢查結果和等級事務所復檢結果將及時在報紙網站等媒體進行公告,并依據《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行業誠信記錄管理辦法(試行)》,及時對各事務所誠信管理進行記錄和獎懲情況記錄進行維護。
寧夏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