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稅協發〔20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協會:
現將《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盡快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2019年1月18日
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方案
為貫徹稅務總局《關于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助力個人所得稅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18〕687),結合稅務師行業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開展志愿服務(中稅協業務準則部牽頭,黨委工作部、會員管理部、教育培訓部、信息工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主要措施:
1、中國注冊稅務師同心服務團及分團以“稅務師同心服務志愿者”作為全行業志愿者統一名稱。各地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考中稅協提供的標識樣式(詳見附件1)向志愿者服務隊伍和人員配發統一標識;根據12366專家咨詢坐席和辦稅服務廳導稅咨詢的需求輪流安排志愿服務者為納稅人提供服務。(業務準則部牽頭,黨委工作部、會員管理部、信息工作部負責,3月底前完成)
2、各省協會應迅速組建志愿者服務隊伍(1月底前完成),可以中稅協組織的“百師講個稅”、個人所得稅教學師資培訓(廈門)以及各自組織培訓的參與者為基礎,發展壯大志愿者服務隊伍。志愿者可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或掃描中稅協微信公眾平臺中的“服務個稅改革志愿者”二維碼完成注冊后成為“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專家庫”成員,中稅協將優先推薦“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專家庫”成員接入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平臺涉稅專業服務模塊。同時,各省協會應抓緊時間與當地納稅服務處或納稅服務中心進行協調,在12366專家咨詢坐席和辦稅服務廳分別設立稅務師事務所(或稅務師)專線或專席,在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平臺涉稅專業服務模塊接入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面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開展咨詢、輔導等活動。(業務準則部牽頭,教育培訓部、會員管理部、信息工作部負責)
3、中稅協和各省協會可以在取得階段性成果時,采取一定方式對志愿者進行表彰或獎勵。(會員管理部負責,6月底前完成)
(二)落實三方溝通機制(中稅協業務準則部負責)
主要措施:
1、中稅協和各省協會應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稅務機關、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及其行業協會和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的通知》(稅總發〔2016〕101)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稅務系統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的通知》(稅總發〔2018〕199號)的有關精神,會同稅務師事務所,定期召開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座談會,可邀請稅務機關有關領導和人員參加,聽取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中的意見建議,并以“《稅訊》——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專報”(以下簡稱《稅訊》,詳見附件2)的統一名稱,定期向稅務機關反饋(省稅協應同時抄報中稅協)。
2、省稅協至少每季度會同稅務師事務所召開一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座談會,可邀請稅務機關參與,現場溝通、解答個人所得稅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并將《稅訊》及時報送稅務機關,同時抄報中稅協;也可結合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實際,適時召開專題座談會、研討會等,及時收集、反饋、解決問題。中稅協將根據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進展情況,會同稅務師事務所適時召開全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會議,邀請稅務總局有關領導和人員參加。
中稅協將根據各省協會召開會議及《稅訊》內容,定期發布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簡報,在行業內交流并報送稅務總局。
3、中稅協和各省協會可收集12366咨詢受理頻率較高的個人所得稅問題及其統一口徑后的答復,整理后印發行業內參考使用。
(三)組織專題培訓和公益宣講(中稅協教育培訓部牽頭,黨委工作部、宣傳編輯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主要措施:
1、中稅協和各省協會應有序組織專題培訓,廣泛培養個人所得稅改革宣講師資人才,擴大公益宣講師資隊伍,依托各類師資人才及事務所業務骨干,積極聯系各級政府機關、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院校,進校園、園區、社區,廣泛開展個人所得稅公益培訓、輔導等活動。(教育培訓部負責)
2、省稅協應以同心服務團分團名義,積極組織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師和從業人員開展個人所得稅公益宣講。各省協會(含事務所)在年內通過各種方式組織開展的各類個人所得稅公益宣講應至少不少于10次,事務所要積極參與各類公益宣講,并主動開展類似活動。(黨委工作部負責)
中稅協將借助《注冊稅務師》雜志組織一期以“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為題的特別關注,并作為年內宣傳報道的重要內容之一。中稅協微信公眾平臺將及時報道與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相關的內容和經驗做法;中稅協網站將開設個人所得稅改革宣傳專欄,及時更新相關內容的宣傳與報道。(宣傳編輯部負責)
(四)規范市場化服務(中稅協業務準則部負責)
主要措施:
中稅協和各省協會應規范開展個人所得稅市場化服務。
1、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代理:稅務師事務所可代理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編制預扣繳申報表并進行納稅申報;
2、匯算清繳代理:稅務師事務所可借助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經驗,協助納稅人整理收入和各項扣除資料,幫助納稅人完成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計算和填寫,并代理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
3、咨詢服務:稅務師事務所可協助扣繳義務人建立或升級預扣繳系統、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收集管理體系,并針對薪酬管理、預扣預繳等環節,從稅務專業角度提供咨詢、輔導;也可為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提供個人所得稅全方位的專業稅務顧問服務;還可將個人所得稅改革內容與CRS的實施相結合,協助高凈值人士檢視個人稅務狀況及家族資產持有架構,合理合規地規避稅務風險;
4、稅收策劃服務:稅務師事務所可協助納稅人應享盡享個人所得稅的各項優惠政策,并結合各項減除和扣除,為納稅人提供納稅計劃或方案;
5、外包服務:稅務師事務所可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提供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專項附加扣除)、年度匯算清繳(退、補稅)等全面外包服務;
6、信息化服務:有條件的稅務師事務所可自行開發、合作開發個人所得稅服務信息化平臺、軟件(APP、機器人),也可使用稅務師行業協會推薦或商業化軟件,借助互聯網(移動)手段提升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質效(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所得稅相關數據的采集、匯總、計算、生成、查詢等功能);各省協會要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努力實現稅務師事務所與稅務機關跨省網上批量申報信息系統的聯通,推進稅務師事務所批量代理納稅申報試點,為開展個人所得稅信息化服務提供便利。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中稅協業務準則部負責)
行業黨委應加強對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的統籌領導,中稅協和各省協會應成立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協會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業務、會員、培訓、宣傳等部門共同參與。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各項具體工作,并定期向中稅協匯報相關情況。中稅協將根據各地的情況匯報,定期整理有關內容以《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簡報》形式上報總局,并組織經驗交流會。省稅協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含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于1月底前上報中稅協。
(二)發布行動倡議(中稅協黨委工作部負責)
主要措施:
1、中國注冊稅務師行業黨委對全行業黨組織和黨員發出號召(1月底前完成),要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稅務師在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工作中發揮戰斗堡壘和模范帶頭作用。
2、中國注冊稅務師同心服務團向分團和廣大行業志愿者發出倡議(1月底前完成),倡導積極開展各類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公益性活動。
三、機制保障
(一)強化自律管理(中稅協會員管理部負責)
稅務師行業在開展服務個人所得稅改革實施涉及的相關市場化服務時,應當按照《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嚴守職業道德、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在服務中遵從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遵循行業業務準則(指引)、遵守行業自律管理辦法,重視自身信用等級,維護行業誠信形象。中稅協和各省協會可以結合行業自律管理對稅務師事務所開展個人所得稅市場化服務的質量與誠信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在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誠信記錄系統中對相關行業自律檢查情況和行業獎懲情況進行維護。
(二)健全獎懲機制(中稅協會員管理部、黨委工作部負責)
中稅協將對各省協會、稅務師事務所和志愿者在助力個人所得稅改革中的相關工作進行統計,包括但不限于參與如下項目:參加12366專家咨詢坐席、辦稅服務廳導稅咨詢、自助辦稅和辦稅體驗區咨詢輔導、納稅人學堂專家輔導講座、個人所得稅法“進校園、進社區、進園區”宣傳輔導公益活動、出版紙質和電子宣傳輔導書籍和材料、參與志愿者活動、組織各類線上線下培訓等。中稅協將根據省協會、事務所和個人報送的參與情況,對服務成績突出的省級行業黨委、稅務師事務所黨組織和優秀黨員、黨務工作者予以表彰,并對相關省協會、事務所或個人予以獎勵,包括但不限于設置專項獎金、納入年度特殊貢獻獎評選等多種方式,各省協會也可參照中稅協獎勵辦法制定地方獎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