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虧損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對策
2009-07-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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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虧損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對策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稅局 2009-4-20 9:52:16
桂樹斌 馬 勇 張希文
當前,企業做虧損申報的現象比較突出,特別是一些“長虧不倒”企業的所得稅管理已日益成為稅收征管的難點。為了切實分析掌握其虧損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措施,進一步提高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質量,本文通過對吳忠市153戶連續三年虧損企業納稅申報情況的審核,并對其中65戶異常申報企業進行重點評估,分析了企業虧損申報的原因,旨在研究加強虧損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對策措施。
一、吳忠市虧損企業的現狀及特點
2007年,吳忠市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共有153戶,占2006年度519戶虧損企業的29.47%,其中148戶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在2004年、2005年、2006年度分別虧損8275.9萬元、9842.51萬元、8832.94萬元,分別占當年總虧損額的43.82%、41.29%、40.59%。連續虧損企業虧損額占當年虧損總額比重逐年小幅下降,但各年比重仍在五分之二以上。
從經濟性質看:全市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絕大多數是私營企業,戶數比重達到69.28%,虧損額占總虧損額39.54%,為各經濟性質企業之首。其次是國有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
從行業分布看:全市連續三年虧損企業中工業企業所占戶數比重最高,達到了41.83%。其次是商業,比重為39.87%。工業企業虧損額比重最高,達59.09%,超出戶數比重17.26個百分點,其中虧損額最高的是生產水泥、電石、鐵合金等產品的高耗能企業,占工業企業虧損總額的46.23%,其虧損比重高出戶數比重16.21個百分點。
從收入規模看:全市連續三年虧損的企業主要集中在收入在100萬元到2000萬元之間的企業,共有84戶。且以商業企業居多,占總虧損戶數的比重為56.94%,但虧損額比重只有15.19%。此外,收入在3千萬元到2億元之間的企業虧損最為嚴重,共有28戶企業,虧損戶數比重為18.93%,累計虧損額為17162.41萬元,占總虧損額比重為63.68%,虧損額占收入比重為7.12%。
從虧損額占注冊資本的比重看:全市累計虧損額占注冊資本超過60%的企業的戶數、收入、虧損額分別為34戶、190974.4萬元、16624.14萬元,分別占連續虧損企業戶數、收入、虧損額的23.65%、48.27%、61.68%。企業戶數雖少,但收入、虧損額卻較高,與經濟規律不相符。
從虧損額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看:全市41.89%的連續虧損企業虧損額占收入總額的比重雖然在4%以下,但這部分企業的總收入占連續虧損企業收入總額比重較高,達到了64%,相對應的虧損額比重相對較低,不到20%。
二、虧損企業在稅收核算及申報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ㄒ唬┪窗匆幎▽嫼怂闩c稅法規定的差異進行納稅申報前調整。一是未按稅法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通過縮短折舊年限、降低殘值率或直接按固定資產原值計提折舊等方法增加折舊。二是超計稅工資、“三項費用”列支的工資和“三項費用”不進行納稅調整。三是未按規定對超計稅標準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進行納稅調整。
?。ǘ┝P款支出在稅前扣除,不進行納稅調整。
(三)屬于資本性支出的貸款利息,在當期費用中列支。
?。ㄋ模┕I企業成本核算不實的問題比較突出,結轉成本隨意性大。一是多結轉材料成本。二是用白條收據等不合法票據列支成本費用。
(五)少計收入或部分銷售業務不入賬,進行賬外循環。
?。┝兄c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
(七)申報征收人員數據錄入錯誤,使綜合征管系統與企業申報數據不符。
?。ò耍﹤€別企業未將減免流轉稅作為收入申報納稅或將非免稅企業補貼收入計入免稅收入。
三、造成企業稅收核算不實、虛假申報納稅的主要原因
?。ㄒ唬┎糠制髽I納稅意識薄弱,財務核算不真實。個別企業的財務人員或法人代表為了少繳或不繳應納企業所得稅,不惜以身試法,用編制兩套賬或提供虛假記賬憑證或銷毀記賬憑證的方式掩蓋收入,偷逃企業所得稅。部分虧損企業無納稅調整項目、成本結轉接近收入,甚至成本大于收入、費用與收入不配比、累計虧損額超過注冊資本等是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ǘ┯行嬋藛T素質較低,賬務處理不規范。有的財務人員1人兼職多家企業財務工作,部分財務人員甚至為非專業人員。這些人員對企業所得稅政策不了解或了解甚少,使得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統一,財務核算不規范,不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申報應納所得稅額。特別是個別私營企業的財務人員完全按照企業主的意愿做賬,明顯存在現金交易、賬外經營、收入不入賬、費用亂列支或以白條入賬等現象,致使企業不能正確按照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申報前進行稅收與會計核算差異的納稅調整,造成大量申報不實。
(三)稅務部門管理力量薄弱,日常監管不到位。目前,基層稅務機關配備的所得稅管理人員較少,有較高管理素質的人員更少。各基層局綜合業務科只有1名專職所得稅管理工作人員,個別的還兼做其他工作,分局(所)基本沒有專職人員,對所得稅管理工作處于應付狀態,對企業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報送不及時、不完整,尤其年報資料報送不及時,附表內容填寫不全,內容審核把關不嚴、不細。而且日常深入企業巡查少,對虧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掌握得不夠,不能將企業申報與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統一審查,使申報異常層出不窮。相當一部分稅收管理員由于財務知識掌握不夠熟練,對所得稅的管理、檢查僅限于工資、招待費等簡單費用項目,不能對核算較為復雜的收入、成本、投資等重要環節進行深入的分析檢查,因此對許多企業出現了成本接近于收入,甚至成本大于收入的異常申報現象束手無策,造成了稅收的流失。
?。ㄋ模┧枚惞芾矸椒?,跟蹤監管不及時。目前,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方法是按月(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對所得稅的檢查、評估一般是在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的第二年四月以后才組織實施。這時企業上一年納稅的一些數據信息、證據材料以及當時的實際經營情況都已很難或無法掌握,只能就賬論賬。由于這些以事后管理為主的方法不能在第一時間掌控企業的全部應稅收入,不能監控其經營和核算過程,企業隨意調節盈虧,直接造成了企業所得稅收入的大量流失。企業申報的巨大虧損額,不僅會影響當期稅收收入,而且還通過以后年度抵繳,給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收入帶來很大的、直接的減收因素。
?。ㄎ澹┧枚愓鞴苁侄温浜螅畔⒒饔貌幻黠@。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關聯性比較強,政策比較復雜,日常管理中需調用的數據繁多,急需利用信息化管理來提高效率和質量。目前,企業所得稅管理信息化建設的進展情況,明顯滯后于流轉稅、出口退稅。雖然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已經升級換代,模塊功能不斷強化,但綜合模塊功能不強,納稅評估、稅源監控、收入分析預測等功能還未完全開發利用;系統的數據監控,橫向和縱向數據比對功能不足,信息管理應用受到了限制;數據采集質量不高,降低了信息價值利用率,造成信息資源浪費;系統與當前的企業所得稅政策不銜接,也不利于管理朝著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的道路邁進。
四、加強虧損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對策
?。ㄒ唬┙⑵髽I所得稅管理考核體系。一是要合理配備征管力量。縣級綜合業務部門應配備2名以上的所得稅管理專門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對企業所得稅實行相對集中的專業化管理,使稅收管理員能集中精力抓好企業所得稅管理。二是要突出對所得稅規范管理工作的考核。研究制定相應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考核辦法,將所得稅漏征漏管情況、納稅評估質量、日常檢查情況、重點稽查完成情況、審批事項管理情況等指標作為所得稅考核的重點,并將單項考核的結果作為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通過考核和引導,促使各級稅務機關統一認識,加強管理。三是要切實提高企業所得稅管理人員素質。要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學習培訓的重點應放在財務管理規定、會計核算知識、稅法政策規定、稅務稽查技巧等方面。
?。ǘ┘哟髮Α伴L虧不倒”企業的稅收執法力度。要在做好正常檢查工作的基礎上,對異常申報、長虧不倒的企業進行重點稽查,要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建立人機結合的選案系統,對稽查工作中查出的問題要依法及時處理,該處罰的要處罰,該曝光的要曝光,建立對偷稅企業和處理結果進行公告的制度,使之真正起到對各種偷稅行為的威懾作用。
?。ㄈ┘哟髮μ潛p企業所得稅稅基控管力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環節,只要積極落實好匯算清繳各項工作要求,就抓住了所得稅稅基管理的主動權。首先,稅務機關要做好納稅人申報前的宣傳、培訓、輔導工作。要將有關稅收政策特別是當年新的稅收政策通過各種方式及時告知納稅人,根據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業務培訓,在納稅人填寫納稅申報表的過程中進行輔導,幫助納稅人正確如實填寫申報表。稅務機關接受納稅人的納稅申報以后,要對納稅申報表中涉及扣除限制的項目和各欄目計算情況進行初步審核,發現錯誤應及時提醒納稅人改正,并督促納稅人將稅款及時入庫。其次,要積極發揮中介鑒證作用,不斷提高虧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質量。積極引導虧損企業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虧損鑒證,特別是加強對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稅前彌補虧損等項目以及虧損額較大企業的年度匯繳申報等事項的涉稅鑒定;對房地產等所得稅核算專業性較強的企業應由中介機構出具成本核算的鑒定報告。第三,嚴格執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加強對企業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損失的真實性審核管理。注意運用企業資料“一戶式”儲存的平臺,建立和完善企業所得稅的臺賬,記錄其減免稅、廣告費扣除、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工效掛鉤企業工資發放、企業彌補虧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等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加強所得稅審批項目的跟蹤管理與監督檢查,實現審批和檢查的有機結合,防止因取消審批而疏于管理。
?。ㄋ模嫿ㄆ髽I所得稅評估體系。要逐步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綜合評估指標體系。主要包括綜合評估指標體系、稅前扣除指標體系、利潤表評估指標體系、投入產出比、能耗指標,進而通過行業稅收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和統計分析,充分運用納稅人申報資料和財務會計等各種信息數據,綜合分析虧損企業與盈利企業各項指標的差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征管質量。
?。ㄎ澹┘訌娖髽I所得稅的信息化管理。增加綜合征管軟件接口,擴大所得稅信息采集面,提高數據采集質量。增強審核比對功能,在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前提下,使軟件能夠就企業申報的信息與企業歷史申報信息以及所處行業相關信息指標對比分析,能夠進行不同稅種之間收入確認的對比分析,分析結果顯示在“一戶式”信息中,為日常管理、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提供線索。同時,還應建立匯總納稅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匯總納稅企業管理信息在全國范圍內的傳遞和共享。增加關聯企業登記信息,為反避稅工作提供便利,充分發揮信息化優勢管好所得稅。
?。嵤┓诸惞芾恚M一步完善和改進核定征收工作
1.申報異常企業的判定及所得稅管理。各稅務主管部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結束后,要對轄區內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年度申報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審核,將銷售成本大于銷售收入、費用率大于銷售毛利率、成本收入比變動率大于1.03、費用收入比變動率大于1.03、無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占利潤總額10%以上等情形的企業確定為申報異常企業。對于這些企業,應要求其提供稅務代理機構出具的審核鑒證報告或提供有效的足以說明申報異常原因的證據資料和理由,對涉及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數據調整的納稅人均應重新填寫申報表進行更正或補充申報;凡不能提供稅務代理審核鑒證報告或鑒證報告不能如實反映異常申報真實原因,或納稅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足以說明申報異常原因的證據資料和理由的,列為重點納稅評估、稅務稽查對象。
2.虧損額較大企業的判定及所得稅管理措施。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確定為虧損額較大企業(各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有關條件參數確定本轄區虧損額較大企業)。
?。?)年虧損額達到企業注冊資本20%以上的企業;
?。?)年虧損額達到企業年收入總額10%以上的企業;
(3)年虧損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
對于上述企業,一是應要求企業提供稅務代理中介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規定出具的“鑒證報告”,依據“鑒證報告”進行更正或補充申報;二是凡不能提供稅務代理審核鑒證報告的,應對其進行全面的納稅評估,對涉嫌“偷逃騙稅”需立案的,及時移交稅務稽查部門查處,不符合查賬征收條件的轉為核定征收納稅人進行管理。三是進行行業虧損分析。要及時掌握企業所在行業的整體盈虧狀況,對所屬行業市場情況較好、行業盈利面較大卻虧損的企業,要著重分析,對照該行業正常經營并如實申報納稅企業的經營狀況、收入水平、稅負水平等指標,找出產生虧損的真實原因。
3.“長虧不倒”企業的判定及所得稅管理措施。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持續經營仍然做虧損申報的企業,應確定為“長虧不倒”企業。
?。?)自開始生產經營活動起,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年度申報虧損的;
?。?)累計虧損額達到企業注冊資本50%以上的;
(3)“資不抵債”的。
對于這一類型的企業,若連續兩年虧損的,實施重點監控。稅收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該類企業進行實地巡查,及時掌握其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市場行情及涉稅事項的基本情況,全面分析企業的收入、成本、費用、能耗、物耗、利潤、利潤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等納稅相關指標的動態變化情況,并做詳細的《巡查記錄》,為重點評估提供第一手資料。若累計虧損額達到企業注冊資本50%以上或“資不抵債”的企業,要求其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虧損鑒證報告”或提供企業經營資金來源、虧損原因、持續虧損而繼續生產經營的理由等證據資料。對不能提供合理證明資料、具有說服力理由的企業實行核定征收方式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
4.加強和改進核定征收方式的鑒定工作。
——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應采用核定應稅所得率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
(1)能設立收入明細賬,并正確核算收入項目,或能通過實地盤點及其他方法評測出其收入總額,但不能核算出成本費用的;
(2)能設立成本、費用明細賬,并正確核算成本、費用項目,或通過實地調查及其他方法評測出其成本、費用發生額,但不能核算出收入總額的;
?。?)銷售毛利率或利潤率低于同行業正常水平的摩托車、家電、手機、藥品零售企業;
?。?)銷售毛利率或利潤率低于同行業正常水平并使用“收購發票”的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
對已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在實行定率征收時,必須對不能夠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規定進行細化和量化。對評估或稽查調增的收入在1萬元以上且占申報收入的10%以上的企業應定性為不能準確核算收入;調減的成本費用在1萬元以上且占申報的成本費用10%以上的企業應定性為不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
?。?)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國稅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
?。?)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并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
(4)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凡新辦企業符合下列條件的,原則上依據納稅人申請鑒定其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
?。?)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會計人員從事會計記賬、核算,相關人員配備符合財務管理規定;
?。?)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
(3)按規定設立了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各項經濟業務能夠按順序逐筆進行登記、核算。
對實行查賬征收方式的新辦企業,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財務核算和納稅申報的準確性和真實性進行實地核實,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如發現有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隨時變更為核定征收方式。(作者單位:吳忠市國稅局)